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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015158708/2023-08631
  • 2021-12-16 10:21

为客观反映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各项工作,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广大群众和评价代表了解、查询林业草原的改革与发展情况,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2021年度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富办发〔2021232号)要求,现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参评代表阅评:

一、履行职责使命,圆满完成职能目标

深入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七一”重要讲话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末森林面积达230.2万亩,森林蓄积控制量达61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7.2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3%,自然湿地保护率7.77%,林业产值达6.4亿元。

(一)抓造林绿化,夯实发展基础。2021年完成营造林项目建设4万亩,其中,防护林建设项目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3.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2万亩;顺利完成富源县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调查面积348.4995万亩,图斑20.6208万个,为石漠化综合治理奠定坚实基础;开展了富源县2020年退耕还林工程2.5万亩规划,并报自然资源部门上图入库;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021年完成义务植树261万株,完善全县义务植树基地13个,面积580亩;创建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完成了11个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

(二)抓资源管理,严守生态红线。一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134.97万亩公益林(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5.64万亩,省级公益林19.33万亩)的管理,下达2021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59.84万元;二是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认真落实23.86万亩天然商品林(其中,国有林0.48万亩,集体林和个体林23.38万亩)的停伐管护和资金补助,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355.5万元。三是加强采伐监督管理。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94份,采伐林木蓄积10997.48立方米。四是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监测。深入开展2021年全市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确保森林覆盖率稳定,完成各项矢量数据整理报送。

(三)抓依法治林,维护林区稳定。一是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印制发放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万份。二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联合7家单位组织开展了“清风行动”,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等进行全县检查和案件查处。完成中安、胜境街道119个堆煤货场占用林地的清理,对涉林7个堆煤货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案件办理。2021年共受理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线索56件(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51件,毁坏林地案1件,毁坏林木案1件,滥伐林木案2件,森林防火期违规野外用火案1件),实施林业行政处罚33件,处罚33人,收缴罚款54.3327万元;移交公安6件;限期恢复植被案件17件。四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接到交办(转办)线索4条,按时完成核查并及时上报县扫黑办。五是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共受理信访件13件,其中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7件,曲靖12345热线平台6件,现已全部办结。

(四)抓灾害防治,筑牢安全防线。一是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顺利完成森林防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2021年全县未发生卫星热点和较大森林火灾,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取得了连续多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二是持续加强133.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监测面积133.2万亩,监测率100%。三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共发生1.4万亩,防治1.4万亩,防治率100%。四是严格植物检疫。产地检疫苗木1.55万株,木材1565.9m³,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苗木0.6284万株,木材651m³,“四率”均在控制线以下。五是优质高效完成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普查样地73个,按时提交各项成果。

(五)抓林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做好核桃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危害较为严重的核桃长足象、天牛、金龟子、枯枝病等核桃病虫害进行除治。二是做好核桃产量调查。在全县连片核桃基地区域布设的27个核桃产量固定监测样地开展核桃产量调查,2021年全县核桃挂果面积达12.3万亩,核桃干果产量达1798吨,产值3596余万元。

(六)抓乡村振兴,固脱贫成效。一是持续落实生态护林员项目,在全县范围内选(续)聘符合护林员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投入资金460万元,共选(续)聘575名,带动575户低收入户增收。二是继续向定点帮扶的墨红镇鲁木克、田冲2个村委会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2支,派出队员6名,深入挂钩村委会研究工作465人次,及时帮助协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投资185万元,惠及584人。

(七)抓自然保护地管理,筑牢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加强对十八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37110亩林地、拟设立的东岭省级森林公园50766亩林地的管理。完成了2个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外业勘察及材料汇总工作。二是加强对全县33586.5亩的湿地保护,完成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工作,监测自然湿地18437.1亩,人工湿地15149.4亩,全县湿地保护面积13982.85亩,湿地保护率41.63%,自然湿地保护率7.77%。重点保护富源小海子1500亩省级重要湿地及自然地保护范围湿地及水源保护区湿地。

二、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认真把握并合理利用乡村振兴及疫情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投资项目代办、企业联络员和涉企检查报审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积极争取林地使用指标,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监管服务工作,坚决把事后监管处罚变成事前服务,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前介入,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审批,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主要围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全力服务补木水库、宣富高速、富罗高速、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农村公益性公墓、生猪养殖等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规划阶段就提前介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2021年主动服务初审上报建设项目审批使用林地37件,使用林地面积93.3461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102.3570万元。

三、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狠抓组织领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抓党建,持之以恒改作风,印发了《2021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清单》,全年召开党组会议及扩大会议40次,专题研究党建部署4次。

二是狠抓责任分解,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分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2021年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班子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和科室(单位)共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6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份,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29人,开展廉政谈话30人次,局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局属6个党支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12次。

三是狠抓党员教育,增强党员拒腐防变能力。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部主题党日72次,党组书记上党课3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6次,“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1次。

四是狠抓作风督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印发了《中共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委员会关于开展作风督查的通知》《中共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纠治“四风”。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