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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 015158708/2021-04313
  • 2021-04-30 10:59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71700000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处罚等职权;2.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3.负责全县森警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全县森警的执法活动,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4.负责全县森警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5.负责全县森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负责全县森警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等保障工作;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内勤内务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管理中队、法制中队。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有3个下属单位,分别为中安林区派出所、富村林区派出所、十八连山林区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度,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完成以下五类工作:

一是涉林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处罚等职权。二是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宣传力度。三是做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完成上级下达大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3个下属单位未独立核算,由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统一核算)。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5.83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03万元,增长5.4%。总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5.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5.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83万元,(本级财力405.83万元,专项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03万元,增长5.4%。本部门2021年财务总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5.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62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本单位无退休人员,不产生职业年金记实,职业年金预算减少。项目支出4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65万元,主要原因为非税收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325.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缴费等基本支出及公车运行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3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7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5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7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3.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3万元,增加5.7%,主要原因分析是非税收入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改为与上年对比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本单位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支。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7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改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7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6次,共计接待1113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比上年下降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改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下降的主要原因:全县财政吃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原来的每辆3.5万元下降3%,所以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较上年比较由原来的3.5万元下降到3.4万元,下降3%。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个,财政安排45.65万元,该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革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察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7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

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件:富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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