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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4、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5、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6、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7、完成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和政治部。
富源县司法局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有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3、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
4、制定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
5、负责全县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6、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工作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4人原因:因2019年机构改革,并入人员无编制,导致行政编制超编4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3.41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分析为: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9.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9.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9.63万元(本级财力1129.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3.41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分析为: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9.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9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临时聘用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5.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80万元,下降86.67%,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757.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112.5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9.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4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83.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41.8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5.5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04.0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1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47.9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04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3.2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7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0.6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9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5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1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6万元,项目支出25.2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35.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15.3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4.40元,均为基本支出;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41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分析为:减少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富源县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富源县司法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源县司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源县司法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源县司法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富源县司法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富源县司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7万元,较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次,共计接待302人次。
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减少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16万元,较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6万元,较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减少原因:加强公务用车出勤管理,压缩开支。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1个,财政安排25.20万元,已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10。无重点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9.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19万元,下降44.25%,主要原因分析为:减少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加强管理,压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富源县司法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支出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