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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源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9-25 16:13  来源:富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燚 钱飞  浏览次数:17017

9月24日,中共富源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为富源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唐开荣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推动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在富源落地生根,不断开创法治富源建设新局面。

唐开荣强调,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按照《富源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专题辅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编逐条学,真正吃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定,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各级党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干部学习培训。司法机关要扎实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专题学习培训,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确保干部职工特别是直接从事行政审批、案件审理的工作人员个个学懂、人人会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要扎实开展普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普法工作部署要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千家万户,不断提高普法实效,使之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不同群体有区别、有侧重地开展宣传教育,讲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故事,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让群众真正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觉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要以身作则引领示范。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把掌握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和必需本领,带头学好、学深、学透,带头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敬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全县上下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坚持严格执法。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理解吃透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自身行为的范围和边界,紧紧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对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依法严肃处理,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法器”。

要坚持公正司法。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法律适用准确性,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切实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强化司法活动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享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要凝聚强大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县乡人大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政府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及时启动清理修改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便利化措施,优化政府服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协要围绕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调研监督,主动建言献策,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民法典实施和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

学习期间,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利明教授主讲的《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视频公开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祝鸣,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兴明,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周东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浩,县司法局局长张辉围绕学习主题作发言。

县级领导(含市管职级公务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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