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6 08:51 来源: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作者: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1540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通﹝2025﹞1号)要求,现将D3YN202405300026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
D3YN202405300026举报内容: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外后所村富法路上的富源县瑞峰木制品有限公司每天8时—18时加工木材,油漆味、噪声污染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属实。经走访周边群众和询问当事人,该公司生产时间为8:00—18:00。该企业建有2条喷涂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有油漆废气产生,主要为漆雾、有机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设置有废气处理装置4套(水帘柜+布袋除尘器+UV光氧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用2备2),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企业2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但调漆房和喷漆房未设置在同一生产单元,调漆房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厂界外北面能嗅到油漆味。企业生产环节均有噪声产生,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但厂房北面未全封闭,2024年6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为厂界外北面噪声超标,周围(西南面2户、南面1户、东面1户、东北面1户、北面2户)敏感目标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三)整改措施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对涉嫌噪声超标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是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指导企业合理布局,2024年6月30日前将调漆房与喷漆房设置于同一生产单元,确保调漆、喷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是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督促企业2024年6月30日前对产噪设备加装减震装置,对厂房北面进行密闭。四是整改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于2024年7月10日前对企业噪声、废气开展监测。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办通﹝2025﹞1号)要求,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一一对应自查自验,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已对企业涉嫌噪声超标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曲环罚字〔2024〕9-13号),罚款人民币2.7万元,企业已于2024年7月11日完成缴纳。
(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督促企业合理布局,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调漆房与喷漆房设置于同一生产单元,确保调漆、喷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督促企业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对产噪设备加装了减震装置,对厂房北面进行了密闭。
(四)2024年6月2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委托中博源检测(云南)有限公司对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BYBG20240531005)表明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2024年7月1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开展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曲富环监字﹝2024﹞021号)表明噪声达标排放。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逐一对照整改措施自查自验,该交办问题材料齐全,需整改事项整改到位,达到验收要求。
富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