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7 10:49 来源:富源县能源局 作者:富源县能源局 浏览次数:1772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富源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通〔2025〕1号)的通知要求,现将“编号X3YN202406020025的投诉举报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举报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举报问题
曲靖市富源县老厂镇范围内公路沿线存在多个无证选煤厂、配煤场,造成水体污染和扬尘污染。
(二)整改措施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富源县华胜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停止建设。二是县能源局督促老厂镇2024年6月30日前清运10个堆煤场的堆存煤产品,依法取缔堆煤场。三是县能源局、老厂镇常态化开展动态排查,坚决打击违法建设洗煤、堆煤等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富源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富办通〔2025〕1号)的通知要求,一一对应自查自验,举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对应整改措施的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对富源县华胜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曲环罚字[2024]9-15号24.8万元,余跃曲环罚字[2024]9-16号5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责令富源县华胜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停止建设。
(二)老厂镇对10个堆煤场的堆存煤产品于2024年6月30日前已经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全部清运完毕,并全部依法取缔,其中9家已把入口封闭,另外1家为自住房院子未封闭。
(三)县能源局、老厂镇常态化开展动态排查,坚决打击违法建设洗煤、堆煤等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富源县能源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