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14:57 来源: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富源县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次数:104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YN202406010018 | 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纸厂村上慕乐村平庆煤矿、慕乐煤矿地下开采煤炭,造成山石滚落、山体滑坡,毁坏耕地和农作物。慕乐村村民20多亩田地被以修路名义征用,一部分却用于堆存煤炭。 | 曲靖市富源县 | 生态 | 1.2004年以来慕乐煤矿矿权范围内有1个点位,存在滑坡滚石现象,滚石散落于山脚处的树林中,没有损毁周边的耕地和农作物。2.2020年平庆煤矿矿权范围内有2个点位存在山石滚落、山体滑坡毁坏耕地和农作物情况,上慕乐村3户共计4.45亩地受滚落石块影响耕种。2021年该煤矿已对耕地受损农户作出补偿,在慕乐村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和监测设备。3.2001年平庆、慕乐、天井、丹烁煤矿使用慕乐村集体土地53.6亩修缮拓宽乡村道路,2009年与有关38户村民签订补偿协议,2012年已兑付30户。目前,现有30亩用于修路及附属设施,约8亩被平庆煤矿用于堆放钢轨等物料,剩余15.6亩闲置,未发现被用于堆存煤炭的情况。 | 基本属实 | 1.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管护,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防止地质灾害大面积发生。2.督促煤矿兑付剩余土地补偿金。 | 1.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防止地质灾害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督促煤矿于2024年9月30日前兑付剩余8户村民土地补偿金。 | 未办结 | 无 |
2 | D3YN202406010017 | 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乐乌村委会大拖乌2014年以修路的名义在富兴煤矿旁的山沟私自挖煤,造成村民房屋开裂,道路仍未硬化,挖煤现场已被掩埋。 | 曲靖市富源县 | 生态 | 1.2014年8月竹园镇乐乌至糯木公路建设项目,在K0+080—K0+130路段产生工程煤5142.9吨。经竹园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乐乌村委会按照当时市场价对工程煤进行售卖处置,所得款项144万元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征地、工程建设、该村公益事业建设等。2.举报涉及路段离村民房屋最近距离380米,未发现最近10户居民房屋因修路导致开裂受损现象。3.公路建设项目未变更部分已硬化,变更路段现为填土路基加碎石路面,未硬化。4.工程煤产生点已于2015年3月回填路基时掩埋。 | 基本属实 | 1.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以项目为名非法开采。2.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社会维稳等工作。 | 1.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以项目为名非法开采。2.加大对村民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社会维稳等工作。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