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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修复生态环境还青山绿水

发布时间:2017-07-05 00:12  来源:fyzfw  作者:fyzfw  浏览次数:10869

    《富源县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出台一年来,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积极认真开展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修复工作,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逐渐恢复,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富源县城建设用地规划范围面积为20.8平方公里,空间管制区范围面积为280平方公里。县城周边有丰富的自然山体资源,“富源八景”分布在周边大大小小数十座自然山体中。县城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重点推进的“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建设,都是在核心规划区范围和县城面山内展开。据统计,规划区内有采石场22个,砖厂11个,堆煤场92个。长期以来,由于受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影响,采石、取土、堆煤等种种盲目开采现象,导致山体植被大面积损毁,青山不在、水土流失,河流污染、秀水不在。
    去年以来,该县高度重视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于2015年7月29日出台了《富源县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内容、整治措施、政策支持等。方案规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采石场,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可延期到2017年底,2017年底前所有采石场必须完成关闭取缔和迁建;在县城规划区的砖厂于2018年6月前完成转产或关闭;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堆煤场,证照齐全的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取缔或限期治理,没有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堆煤场于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关闭。
    一年来,该县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积极开展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修复工作,编制了《富源县城镇及县内主要通道周边生态环境整治总体规划》,直接关闭了3个采石场,20个堆煤场处于停业状态,生态环境逐渐恢复,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在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该县还将大力宣传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逐步养成人人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同时把好审批关,有针对性地对被破坏的山体进行分类保护、分类治理。加强对河流的集中综合治理,规范治理乱投乱堆污染河流的行为;加大对污染排放企业及个人的惩罚力度,通过罚款及媒体曝光方式,督促民众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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