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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打出“组合拳”引导民间资本支持“三农”发展

发布时间:2017-07-05 00:11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fyzfw  浏览次数:8767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金融支持“三农”发展领域资金不足、资本薄弱等问题,富源县坚持以盘活民间资本为突破口,重点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建机构、强诚信、拓保业、优政策,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三农”领域,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三农”发展,变民间资源为资金优势、资本优势和发展优势。
    一、建机构,夯实金融支持“三农”基础。坚持认真落实国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注重发挥全县民间资本丰富的优势,不断扩大小额贷款试点范围,加快民间金融机构发展步伐。目前,富源县共有9户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省金融办批准成立(分别是富源县雄达小贷公司、融信小贷公司、德厚小贷公司、融和小贷公司、皓盛小贷公司、佳鑫德小贷公司、鼎立小贷公司、宏发小贷公司、丰隆小贷公司),注册资金总额达到8.4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917笔、金额24.71亿元、贷款余额8.3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7.04亿元,占83.91%,在支持 “三农”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规范和盘活民间资本、改善地区金融服务条件、提升金融产业发展水平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有效地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成为民间资本支持“三农”发展的新生力量。同时,富源县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做好民营银行设立申报工作,通过细致排查、综合分析、认真筛选,确定以富源县老厂镇宏发煤矿作为发起人建立曲靖市宏发民营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申报资料已上报省金融办,待批准成立。
    二、强诚信,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着眼于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以乡镇个人用户信用档案建设为重点,不断健全征信系统,建立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金融办、人民银行、工商、税务、公检法等)共同参与,金融机构、评级机构一起参加的信用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富源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特别是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合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好的农户和个人,实行优先放贷、利率优惠的政策,引导广大农民和企业强化诚信意识,有效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目前,全县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设立41个营业网点,布置ATM机173台,查询机19台,POS机终端2095台,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全县开户惠农支付服务点194个,覆盖全县161个行政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乡镇8个(老厂镇、黄泥河镇、古敢乡、墨红镇、富村镇、营上镇、后所镇、十八连山镇),试点村委会102个、试点农户10.43万户、全县农户19.56万户,试点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53.32%。截至2016年8月末,共创建市级信用乡镇6个(老厂镇、黄泥河镇、古敢乡、墨红镇、富村镇、营上镇),今年正在积极申报后所镇、十八连山镇“信用乡镇”。通过信用村组、信用乡镇的评定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拓展,对评定的信用户,最高可获信用贷款3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三、拓保业,补齐“三农”安全发展短板。围绕发展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全力做好能繁母猪养殖和油菜、玉米、水稻种植保险及商品林、公益林火灾保险等工作;加强涉农信贷和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银行授信要素,鼓励借款人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投保,不断提升“三农”保险的渗透度;积极发展农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构建农村保障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同时,探索成立政府担保基金,创新担保与保险结合方式,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和农民风险补偿机制,提高农民的风险保障水平和农业减灾抗灾能力,为农民群众创业提供风险保障。农业保险和“新农合”、“新农保”一起,被称为支持“三农”发展的三大支柱。截至2016年8月,全县共有保险业金融机构13家,财产、人寿、平安、天安、阳光、大地、太平洋、人寿财产等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9736.17万元,同比增长8.33%,累计赔付3075.55万元,同比下降1.96%,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种植业中投保玉米15万亩、水稻2万亩,油菜6万亩;森林投保220.48万亩,其中公益林127.74万亩,商品林92.74万亩;能繁母猪投保10.6万头。全县投保受益农户14.32万户次。
    四、优政策,提升普惠金融软实力。一是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到富源县设立机构网点和组建村镇银行,并将经营网点和服务向乡(镇)、村级布局延伸,明确在县城范围内设立金融分支机构或村镇银行,每增设1家补助5万元;在乡(镇)范围内设立金融网点或村镇银行,每增设1家补助10万元。二是建设信用乡(镇)创评及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创建1个信用乡(镇)和建立完善信息平台补助10万元。三是对农村“三权”抵押形成涉农支农增量贷款的金融机构,由县财政以贷款额的1%予以奖励。四是将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贷款增量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当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其余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同时将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服务纳入金融目标考核。五是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扶持、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取得的收入免征相关税种,对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税收减免和现行营业税超基数返还。六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农户的分级承担比例,2016年政策性涉农保险共投入保费资金1093.3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补贴资金768.62万元,县财政投入保费资金155万元,农户或经营者自筹169.68万元,充分发挥保险支农的保障作用,切实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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