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富源县审计局对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中: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一个。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机构9个,截至2017年底,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机构编制10个,实有l0个,核定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专项事业编制人2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18人,编制外长期聘用社会保险经办人员14人,退休人员22人,遗属生活补助人员5人。2016年车改结束,核定县人社局车辆编制3辆,目前实有车辆5辆(3辆在编车辆;2辆不在编车辆),2辆不在编车辆为下属未参加公车改革的4个事业单位使用车辆。
(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1813.09万元,2015年部门总支出1763.09万元;2016年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1980.39万元, 2016年部门总支出1923.69万元;2017年1-8月部门收入2957万元, 2017年1-8月部门支出2308万元, 2017年1-8月收支结余649万元, 上年结转5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上年其他资金结转56.70万元,新农合并入结余资金7.66万元。
(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
(1)2015年“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三公“经费支出487,728.03元,其中:接待费支出318,754.83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973.20。会议费支出59,547元。
(2)2015年培训费、差旅费方面。培训费支出ll6,241.00元,差旅费支出110,624.00元。
(3)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三公“经费支出 604,863.67元,其中:接待费支出351,742.00 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3,121.67 元。比2015年度增加24.02%;会议费支出113,956.04元,比2015年增加91.37%。
(4)2016年培训费、差旅费方面。培训费支出40,945.00元,比2015年下降64.78%;差旅费支出94,790.09元,比2015年下降14.31%。
(5)2017年1-8月“三公”经费、会议费方面。“三公“经费支出243,980.19 元,其中:接待费支出176,081.5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898.69元;会议费支出 39,703.00元。
(6)2017年1-8月培训费、差旅费方面。培训费支出17,167.50 元 ,差旅费支出89,072.00 元。
二、审计建议
(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凭公函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增强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预算管理,不得扩大开支范围。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这次审计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三条建议,高度重视、已全部整改落实和采纳执行。收到审计报告后,并按审计要求及时进行研究整改落实。一是截至2018年11月30日对审计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对提出的三条建议全部采纳执行,并将审计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建议采纳情况已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