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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4-10-09 10:34

2024年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三季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富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上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4年第季度检查发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2024年三季度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评分情况。2024年三季度,第三方机构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扣分、加分指标,对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其中二季度平均得分95.6分,其中主要扣分项为有关办事服务事项内容不准确。

(三)2024年三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24个,共监测出问题54处,其中,严重表述错误17处、一般错误37处。

(四)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富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箱三季度共收到网民留言34条,办理34条,办理率100%

(五)政策解读情况。2024年第季度,部分单位依然不重视政策解读及解读材料发布工作,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较少运用问答类、图表图解类、动漫视频类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部分县直单位对政府网站有关栏目保障不及时。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未按时保障更新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住房保障”栏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时保障更新内容;“法定主动公开—审计公开”栏目,县审计局未按时保障更新内容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一是修改错误不及时。部分政务新媒体修改省级反馈错误表述不积极,如,“富源警方”微信公众号错敏信息整改不及时。二是更新内容不及时。个别单位“重建设,轻管理”,存在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问题。如,“富源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微信公众号,14天未更新;“富源古敢”新浪微博账号,12天未更新。三是人员报备不及时。个别新媒体账号运营人员更换后未及时报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三)政策解读方面。部分县直部门在起草报送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代拟稿时,未按照《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文件的通知》(富政办发〔202354号)要求,同步起草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和文字解读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杜绝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错敏词反复出现。

(二)加大解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发布政策解读。要从公众视角出发,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多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政策解读质量。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