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在本县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给予补贴。以家庭承包户为单位,在第二轮承包面积基础上,实际耕种承包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主要依据。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各地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可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但同一地块不得重复补助。耕地承包权利人已经去世的及现有耕地无具体权利人的,原则上按照“谁耕种、补给谁”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不得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富源县实际核实面积,结合省、市资金下达资金,划定每亩补偿标准(因每年下达的资金不统一)。
二、补贴程序
(一)核定面积。按户进行登记,以村为单位开展耕地面积登记、汇总、审核、公示。
(二)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核实汇总上报。在各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主要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不予补贴面积等内容,村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审核,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农户申报--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各乡(镇)街道审定、核准后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中提交县农业农村局核定。
(三)县级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核实各乡(镇)申报面积,确认全县总面积。
(四)发放补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上级拨付资金测算出每亩补贴标准,各乡(镇)街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流程
第一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农户申报--村级经办人员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
第二步:村级公示
第三步:乡镇(街道)调查核实
第四步:乡镇(街道)复核公示
第五步:县调查核实
第六步:补贴标准核算、确认(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第七步: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