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竹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竹园镇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字〔2022〕36号)。
镇党委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全镇全面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和支持镇纪委(监察室)工作。讨论和决定本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加强指导监督,确保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章程履行职责。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任免、使用、管理、监督、推荐及人才引进服务等工作。领导本镇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推进“三治融合”、平安联创和乡村治理等工作,整合服务平台和阵地资源,发动群众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辖区内综合性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本镇与外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指导产业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群众增收。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加强特色村镇及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加强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保护公民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生产;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完成上级党委、县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疫情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镇人民,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竹园镇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年来,我们砥砺奋进、承压前行,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综合实力稳中有进。实现工业产值18.8亿元,同比增长29.0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市场活力不断激发。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竹园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坚持以助企稳企为基本,全年共向31户企业发放贷款916万元,深入推进助企纾困。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深挖市场需求潜力,全年共培育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707户,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突破成势。“五化”矿井建设持续推进,打磨塘、云发、阿形、色水4个煤矿完成“双电源双回路”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创建,色水煤矿年洗选120万吨的配套洗煤厂、云发煤矿60万吨配套洗煤厂建成投产,阿形煤矿新建年洗选120万吨的配套洗煤厂项目加速推进,全年生产原煤120万吨,实现煤炭开采和洗选产值大幅提升。
一年来,我们多措并举、实干为先,乡村振兴扩面提质。产业引领奏响乡村振兴“进行曲”。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1253亩,整改恢复流出耕地595宗1728.82亩,227亩旱改水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基本完成,竹园、乐乌、海章、新街4个片区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投用,进一步理顺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切实满足农民建房需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牢牢守住了8.1691万亩耕地保护任务。种植粮食5.55万亩,种植烤烟7070亩,油菜9700亩,绿色蔬菜种植1.1万亩,兑付1.1863万户种粮补贴资金27.325万元,兑付11869户耕地力补贴资金437.602万元。累计出栏肉猪13.9万头,肉牛0.89万头,肉羊2.8万只,家禽25.9万羽,肉类总产1.42万吨,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群众增收渠道更加拓宽,农业农村要素活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整治擦亮乡村“新底色”。以“百日攻坚”为抓手,以“两污”治理为主攻方向,以“长抓、抓常”人居环境为基层治理重点,因户施策、一村多策,建机制防反复,以奖惩激动力,“体系化、阶次化、全盘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大路村委会戈百村、团结村委会侯家小寨村、茂兰村委会卧德村等自然村为试点,探索“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的模式,全面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断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等配套基础设施,新增11辆钩臂车、94个勾臂箱、376个垃圾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按照“一村一示范”,分批次完成18个自然村的污水治理,扎实推进19个自然村污水治理,有效落实常态化保洁、门前三包、垃圾收集清运等制度,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全年创评一星级村庄52个、二星级村庄26个、三星级村庄5个,实现“一村美”到“多村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做法多次在县级交流并印发。党建领航闯出富民强村“幸福路”。实施党建领航项目,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对已建成的新街蔬菜产业园1000亩标准化小红蒜种植基地,持续完善冷库等配套设施,完成海章、茂兰、吗依咱3个片区小红蒜种植基地建设,切实带动贫困户113户494人,人均增收1530元,小红蒜产业初见成效。川驰、布谷鸟、聚福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为“绿色食品企业”,小红蒜被认证为“绿色农产品”。5家肉牛养殖场,22家生猪养殖场,1家大河乌猪繁殖场,1家梅花鹿养殖场有序经营,全镇农业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年来,我们统筹兼顾、内外兼修,精致小镇魅力初显。镇域规划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通过市级审查,集镇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11个行政村、94个自然村的“多规合一”适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阶段性工作,层次分明、类型互补、覆盖全域的城乡规划体系更加完善。镇域品质显著提升。扎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卫生网格化管理运转有序,“门前五包”责任制严格落实,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对主大街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国家卫生乡镇顺利通过省级抽检。久安里公园建成投用,集镇日处理800m3污水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工,雨污分流收集处理管网建设实现全覆盖,集镇功能更加完善。集镇片区供水提升工程、老那拖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投用,大跌水水库一体化供水主体工程建设完工,惠及4617户18134人,安全饮水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完成20个公变台区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新建、改造高低压线路18.6公里投入使用,人民群众用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镇域交通有序推进。配合完成富乐高速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营竹公路“四改三”工程竹园段达到通车条件,营上段有序推进 。
一年来,我们防治污染、筑牢屏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中央、省、市、县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开展煤矿企业排污监管90余次,非煤矿山环保监管10次,完成8处废弃煤矿历史遗留煤矸石整治,整治1起县外煤矸石运输入竹问题,自查自纠问题78个,7个煤矿、4个洗煤厂、8个非煤企业的工业大棚、喷淋设施和车辆冲洗装置建成投用,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向优。生态保护系统推进。河长制有效落实,智能化巡河成为常态,启动河长制进企业工作,全年镇村两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728次。格戛河(大瓦窑段)河道治理工程有序推进,30个河湖“四乱”问题图斑整改验收销号,河流水域保护管理全面加强,全镇河湖库渠水质明显改善。32家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100%,地膜回收利用率达9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4.7万亩,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深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底色更加鲜明。绿美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落实“林长制”,全面完成28个林草湿检测图斑核查,完成137个森林病虫害调查图斑核查,完成补植补种1690亩,森林覆盖率达46%,生态治理质效不断提升。竹茂、海纳2条25公里主干道的绿化全面完成,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栽种竹子、梅花、香樟等绿化苗木5万余株,绿色发展底色更加亮丽。
一年来,我们用心用情、实干惠民,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健全完善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新识别监测对象14户60人、消除风险10户29人,累计消除风险75户266人,风险消除率达50%。“双绑”机制效益更加明显,2023年通过“一卡通”共发放各项惠农补贴650.952万元,“雨露计划”补助71户35.5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138户34.545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3.4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75户112.5万元;发放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工资240万元。全镇脱贫人口及“三类”监测对象全年累计人均纯收入达14129.7元,同比增幅15.57%,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公共服务持续优化。党群服务中心建成投用,一站式、零距离服务群众,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竹园中学教学综合楼、茂兰小学教学综合楼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三五”工程深入推进,捐资助学蔚然成风,中考再创佳绩,8人被曲靖一中录取,普高升学率63%,排名全县乡镇初级中学第二,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联体建设加快推进,镇内就诊率达77.9%,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卫生院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项目验收,“国家推荐标准”省级验收,创建市级标准化卫生室6个,乡村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竹园镇获评县级健康乡镇,竹园、乐乌、糯木、现鸡田获评县级健康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完成额苏、得克示范村创建。“村村通”、广播电视、光纤网络、4G网络全面覆盖,5G网络启动建设,文化活动室、小广场作用充分发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民生保障日益增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两险”收缴工作扎实开展;倡导节约用水,采取限时供水和送水等方式合理调配水资源,实施应急工程,做好抗旱保供,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安全。殡葬改革深入推进,糯木村级公益性公墓项目完成规划选址,松林、竹园、乐乌、海章、现鸡田5个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面完成,新增墓穴3765个,有效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与“双拥”工作稳步推进,重点优抚对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补助及时发放,杨晓明同志被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评为“全国优秀主任(站长)”,拥军爱军氛围更加浓厚。此外,统战、民族、宗教、统计、气象、档案、科协、老龄等工作卓有成效,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等事业全面进步,何常稳同志被中国科协表彰为“科普中国信息员典型代表”。
一年来,我们慎终如始、毫不松懈,社会大局保持平稳。社会治理持续提升。着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各类信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全面教育转化稳控邪教人员12名,实现“零滋事、零失控”。扎实开展反诈宣传,深入开展“三防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平安建设不断加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不断深化,培养“法律明白人”79人,认证“知法明理示范户”406户,认证“知法明理人”11571人,建成纳佐民族团结特色调解室,“法治竹园”迈上新台阶。选树培育“平安家庭”9382
户,创建市级平安家庭示范户1户,现鸡田村创建为市级平安村(社区)、吗依咱村创建为市级平安小区,命案防控精准有效,全年“零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平安竹园”
迈向更高水平。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政府专职消防站顺利通过省级验收,11个村(居)委会微型消防站建成投用,“大应急”体系初步构建,应急救援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
产治理模式加快向事前预防转变。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稳定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更加有效,“四个清单”动态更新,有效防范化解各级各类安全风险,全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四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竹园镇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富源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富源县竹园镇财政所、富源县竹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富源县竹园镇党群服务中心、富源县竹园镇综合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富源县竹园镇财政所
2.富源县竹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3.富源县竹园镇党群服务中心
4.富源县竹园镇综合执法队
富源县竹园镇独立合算机构数2个,分别是竹园镇人民政府和竹园镇财政所2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2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其中竹园镇人民政府纳入预算行政编制车辆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竹园镇事业单位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4,69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8.72万元,占总收入的74.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3.72万元,占总收入的25.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76万元,增长2.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9.48万元,下降15.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748.24万元,增长164.28%。原因: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是因为2023年度产业资金及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是因为2023年度增加富罗高速征地拆迁款200.00万元,富源县红十字会捐赠收入790.00万元,水务工作经费、烟叶种收工作经费、创卫工作经费等各级下拨工作经费139.06万元,收取职工伙食费、电费、调整往来款做收入等74.66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4,55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66万元,占总支出的37.87%;项目支出2,832.87万元,占总支出的62.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1万元,下降0.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0.60万元,下降15.66%;项目支出增加315.79万元,增长12.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是因为2023年度村干部工资及年初预算经费列入项目支出,同时严格压减公用经费,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是因为2023年度村干部工资及年初预算经费列入项目支出,同时新增竹园镇以工代赈项目、修建营竹公路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竹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6.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竹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2.87万元。其中:富财预〔2023〕22号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收经费30.46万元;富财行〔2023〕3号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补助经费11.94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人民政府单位自有资金经费658.15万元;富财行〔2023〕95号竹园纪工委业务工作补助经费8.00万元;富财行〔2023〕127号富源县镇村社会治理中心建设经费0.30万元;富财行〔2023〕112号富源县财政局下达第五次经济普查补助经费1.00万元;富财行〔2023〕75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3.00万;富财预〔2023〕39号(债务化解)2023年竹园镇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资金25.60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经费10.23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62万元;富财资环〔2023〕34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补助资金11.95万元;富财资环〔2023〕36号竹园镇政府耕地流出整改补助资金9.68万元;富财建〔2023〕76号竹园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经费280.00万元;富财行〔2023〕72号竹园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98万元;富财预〔2023〕52号竹园镇政府基础设施经费8.00万元;年初富财教〔2023〕2号新时代文明实践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经费4.00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人民政府单位自有资金工作经费196.25万元;富财预〔2023〕11号乡(镇)街道收入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39.95万元;富财农〔2023〕58号竹园镇纳佐村委会额苏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工程项目资金133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村组干部人员经费84.24万元;富财资环〔2023〕15号森林防火经费2.00万元;富财资环〔2023〕7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00万元;富财整合〔2023〕12号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0.00万元;富财资环〔2023〕46号省级防汛应急灾害救灾资金12.00万元;富财整合〔2023〕19号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3.00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财政所单位自有资金经费1.24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镇综合执法队单位自有资金8.16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综合执法队单位自有资金经费16.92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综合执法队单位自有资金经费0.66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财政所单位自有资金经费2.78万元;富财预〔2023〕15号竹园村建所补助经费41.99万元;富财整合〔2023〕11号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21.05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补贴资金0.33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水务所自有资金工作经费8.68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党群服务中心单位自有资金经费1.04万元;富财农〔2023〕214号竹园镇新街村委会新街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0.00万元;富财建〔2023〕73号竹园省级库区基金经费3.00万元;富财整合〔2023〕18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50.00万元;富财建〔2023〕42号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5.00万元;富财农〔2023〕66号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补助资金24.10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综合执法队单位自有资金经费0.44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镇农业中心农科站单位自有资金0.72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财政所政府采购复印纸单位自有资金0.23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农经站各所经费11.00万元;富财资环〔2023〕38号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和冬春临时困难补助资金13.00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财政所单位自有资金工作经费2.97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文化中心单位自有资金工作经费0.36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镇农业中心自有资金0.15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农业中心的自有资金经费0.42万元;富财农〔2023〕61号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69.97万元;富财预〔2023〕52号竹园团结村公用经费2.00万元;富财整合〔2023〕23号竹园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经费100.00万元;富财综〔2023〕15号彩票公益金竹园居委会得克村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经费10.00万元;富财整合〔2023〕7号竹园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资金41.28万元;富财社〔2023〕17号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偿资金57.63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村社区人头公用经费10.99万元;富财综〔2023〕3号竹园居委会得克村文体活动中心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30.00万元;富财资环〔2023〕43号中央应急灾害救灾第一批森林火灾救助资金8.00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财政所单位自有资金经费19.10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党群服务中心单位自有资金经费28.82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林业站单位自有资金工作经费1.07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执法队自有资金0.83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交管所单位自有资金工作经费11.17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竹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保所)工作经费6.32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单位自有资金经费71.28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农业中心的自有资金经费6.60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镇农业中心自有资金0.50万元;富财农〔2023〕50号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经费8.92万元;年初富财预〔2023〕1号村组干部人员经费285.98万元;富财资环〔2023〕25号森林草原灭火专项经费8.00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镇农业中心畜牧站单位自有资金1.87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农业中心的自有资金经费0.18万元;富财〔2023〕1号竹园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单位自有资金经费0.68万元;富财指〔2023〕1号竹园交通管理所自有资金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41%。与上年相比减少621.49万元,下降15.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和产业资金减少,同时严格压减公用经费,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9%。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支持各单位业务运转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政府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文化宣传、新闻出版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离退休补助等方面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提供医疗保障、缴纳医疗保险等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1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2%。主要用于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9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保护,监测等方面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消防救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8万元,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88万元,决算为12.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82%,完成年初预算的3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万元,决算为2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18%,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88万元,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万元,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所以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67万元,下降46.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万元,下降5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8万元,下降34.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资金紧张,主要使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同时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日常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上级相关业务对接部门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竹园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8万元,比上年减少72.91万元,下降59.82%,主要原因是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机关运行经费,同时严格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竹园镇资产总额40,08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11.89万元,固定资产2,643.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3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4,900.1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8.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5.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