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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12-05 10:56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000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

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服务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县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实施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3.拟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并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做好县级机关房地产和办公用房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及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县级领导周转住房、机关生活区、办公区及其他重要政务活动管理区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5.做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规定、能源消耗定额等;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6.拟定县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工作,统一调度管理公务用车平台用车。

7.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领导到富源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省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市直副厅级以上领导到富源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到富源进行综合调研、综合考核、综合检查等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8.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9.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一是节约型机关创建。对各单位能耗统计人员进行报表软件使用和业务知识培训,指导能耗统计员熟练掌握统计方法,全面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公共机构能耗持续下降。推动县直有关单位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把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关闭“长明灯”、止住“长流水”,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能耗有力下降。三是认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精品课程学习+线下知识宣讲”的方式,围绕宣传主题,号召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境意识”。

2.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各项制度,严控车辆费用开支,通过合理配置、科学调度,全力做好县机关重要公务活动、会议公务用车保障。二是加强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宣传。树立绿色、环保意识,积极推动有关单位公务用车购置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比例。三是抓好平台建设。做好行车安全教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专题学习会议,让司勤人员自觉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定期保养与维护所属车辆,以便及时排除车辆风险和隐患,筑牢安全文明行车防线。四是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建成富源县公务用车平台调度室,安排专职人员对纳入监管的全县公务用车使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单位信息化调度公务用车。

3.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公务接待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接待范围和标准,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活动的公务接待,配合有关单位完成相关公务接待。二是勤俭节约,突出特色。按照上级单位的安排,在接待工作中弘扬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传统美德,用心用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定期对公务接待进行统计汇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年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强化统计核实,推动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科学规范。一是及时审核有关单位待处置国有资产。严格按照《富源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对县直和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待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严格审核,推动国有资产处置规范化。二是加强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完成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信息统计填报,持续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信息化建设。

5.强化制度落实,机关服务及时周到。一年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甘做厚植情怀的服务员、锐意进取的拓荒人,切实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着力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一是物业管理规范。对物业公司的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常态化、全周期实地考核,监督物业工作者严格落实公共区域每天定时清洁制度,洗手间、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区域定期消杀作业要求,及时对绿化进行施肥、杀虫、修剪等养护工作,确保机关办公区环境优美。二是精心做好机关会务保障工作。加强会议现场管理,完善会议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切实提升会议服务质量。三是机关安保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日巡查,月检查”,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对县机关办公区门禁系统进行改造。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对上访群众有序引导,确保机关大院安全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和资产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1辆,在编实有车辆4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31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6.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5.79万元,增长22.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安置9名退役军人,工资福利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5.79万元,增长22.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安置9名退役军人,工资福利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29万元,占总支出的70.37%;项目支出390.03万元,占总支出的29.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5.79万元,增长22.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4.38万元,增长77.48%;项目支出减少158.58万元,下降28.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6.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76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2%,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的发放和缴纳;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16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8%,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及下属单位机构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商品和服务支出332.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维修维护等工作,租赁办公用房保障从县机关办公区迁出单位的正常运转;资本性支出57.9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县机关办公楼会议室办公设备和开展县人民招待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5.79万元,增长22.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安置9名退役军人,一般公共预算工资福利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县机关后勤保障支出,其中:工资支出57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1%;县机关后勤保障支出50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9%。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应缴费用。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等单位应缴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32万元,决算为13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15万元,决算为137.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15万元,决算为13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38.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36.8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紧张,本年度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能在当年结清;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1.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发生,县级专项公务接待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5.81万元,下降4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1万元,增长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72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紧张,县级专项公务接待支出未能在当年付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主要用于支出县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8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3万元,固定资产348.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3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146.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0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年初保有量为51辆,报废处置1辆,年末实际保有量为50辆。列入固定资产车辆为47辆,报废处置1辆,4辆因暂未完成过户,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年初预算但未列入固定资产,故附表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资产系统中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111


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