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5401000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对外开放、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县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建立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计划的分解、统计,牵头组织开展年度招商引资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调度、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开展全县性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承担重要投资企业及客商的接待工作;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建立、管理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会同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等策划推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受理并协调处理国内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编制全县投资指南,管理维护县级招商引资信息平台;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市投资促进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作定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精准对接、高效服务、失职追责”的“大招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出台重点产业招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在谈项目促签约、签约项目促开工、开工项目促投产、投产项目促效益”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统筹调度,力争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20%,以高水平招商引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精心策划重点招商项目。紧扣富源“三个定位”,围绕“3+6”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产业布局,突出重点产业主抓部门的主体作用,深入研究重点产业细分领域,聚焦市场化、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目标,紧密对接一批产业链重点目标企业,围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制造业500强、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布局和投资意向,找准“链主”企业配套需求,针对产业链薄弱和缺失环节,注重可行性和投资吸引力,深度策划包装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和延链、强链、补链的产业链配套项目30个以上。
3.大力实施精准招商。突出“3+6”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发挥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优势、煤炭资源优势、高原特色农业地理标志品牌优势,精准寻找目标企业,精准捕捉投资线索,主动拜访、深度对接,积极开展上门招商。突出“强链、延链、补链”重点,采取“一把手”外出招商、招商工作组招商、以商招商、市场化招商等方式,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成渝地区,锁定重点目标企业,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招商,“一企一策”建立跟踪对接台账,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招大引强,着力引进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10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项目2个,发挥项目支撑带动作用,加快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
4.强化利用外资工作。抢抓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RCEP生效实施机遇,落实市级外资引进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外资项目承载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优质要素杠杆作用,不断吸引外商在富源投资兴业。压紧压实能源、工信、市场监管、园区等部门和产业招商工作组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全面做好外资项目引进和落地保障服务。充分发挥统战、工信、工商联等涉外部门资源优势,积极拜访侨商协会、台商协会,精准摸排项目线索、有效对接目标企业。做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配套项目服务工作,及时研判对接外资注入。2024年力争实际利用外资450万美元,增长12.5%。
5.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主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协调服务工作。持续实施“一名县级领导牵头、一名科级领导驻点、一个工作专班主抓、一个推进方案保障、一套扶持政策支持”的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打通项目落地“痛点”“堵点”,高效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审批、土地、规划、环保、能耗等制约问题,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2024年,力促新签约项目开工建设10个以上,投资额10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督导科、投资服务科(项目推进科)。
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富源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富源县投资促进局
纳入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2.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69万元,增长8.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9万元,增长8.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涉及工资晋级晋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招商引资外出差旅费,商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3万元,占总支出的55.94%;项目支出115.57万元,占总支出的44.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69万元,增长8.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88万元,下降39.27%;项目支出增加115.57万元,增长47.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考走1人,在职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减少;由于市场环境影响,单位外出招商次数增加,受物价,地区等因素影响招商引资外出的差旅费,商务接待费用成本相比2022年都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投资促进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5.63万元,用于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招商工作组出差到广东省、上海、新疆等地进行招商引资活动。
2.招商引资项目考核激励奖补经费4.96万元,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日常开支。
3.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4.98万元,用于富源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外出考察共计2000余人的商务接待,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招商工作组出差到广东省、上海、新疆等地进行招商引资活动以及单位开展招商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69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环境影响,单位外出招商次数增加,受物价,地区等因素影响招商引资外出的差旅费,商务接待费用成本相比2022年都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0%。主要用于统发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17.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7万元,决算为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接待客商146批次2041人,商务接待为我单位项目支出模块,但是经济科目反映为公务接待,所以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超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69万元,下降4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9万元,下降41.9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客商人员批次和数量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市局和乡镇对接招商引资业务,以及对接外来客商,洽谈招商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1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6万元,固定资产10.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接待客商产生的公务接待费未列入年初公务接待预算,是从招商引资项目经费中列支。
富源县投资促进局于2019年3月成立,2023年5月完成机构改革,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21名,实有车辆编制数为0辆。为有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19年12月,县投资促进局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借用一辆大众迈腾轿车开展招商工作,并由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承担车辆借用期间的保险、车检、保养、维修和加油等日常使用费用。由于没有车辆编制,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产生的费用均列入“其他交通费用”,故产生决算与实际支出不符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