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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富源县财政局
  • 015158708/2024-08662
  • 2024-12-05 10:30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301000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制定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组织拟订加快能源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能源行业企业准入、建设项目核准、项目设计、竣工验收监管、危险源鉴定、产能确认的初审上报。

4.贯彻执行能源产业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进能源产业信息化工作;组织能源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5.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电力需求管理、运行监管协调和电力行政执法。

6.组织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煤制燃料等工作,承担燃料乙醇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等工作。

7.负责能源产业统计、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运行保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设,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8.负责以煤矿应急救援为主的能源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9.组织推进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拟订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兼并重组等政策。

10.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配置、财税体制、生态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11.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乡镇(街道)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能源产业各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12.完成市能源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生产主线,立足“煤炭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战略定位,强基础、补短板、延链条、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稳供应,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持续推进“五化”建设、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扎实推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发展,能源经济稳步增强。2023年,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741.34万吨,同比增长33.29%,生产洗精煤184.1万吨、同比增长15.29%,实现原煤开采洗选产值155.07亿元,同比增长2.44%。能源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1亿元、同比持平。累计发电169.1亿度,与上年同期86.59亿度同比增长95.28%。实现电力产值55.53亿元,与上年同期33.3亿元相比增长66.76%。全年保供电煤627万吨、占全市的67%。能源经济呈现基础稳、韧性强、潜力大的良好态势,为全县经济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二)坚定不移地深化能源系统机构改革,安全监管队伍更具活力。扎实推进监管侧建设,面向全国引进煤炭专业人才17名,面向社会招考煤炭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全部充实到监管一线,从事监管人员达166名,监管队伍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平均年龄从2022年的45岁降至43.7岁。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发展,能源产业多元发展的格局壮大成势。深入践行国家“双碳”目标,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科技升级迭代,推动新旧动能转化,紧扣“煤炭绿色发展示范区”战略定位,深入调结构、育产业、优布局。全县电力总装机483.057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360万千瓦、风电装机111.4万千瓦、水电装机8.217万千瓦、光伏发电3.44万千瓦。积极争取新能源项目指标,强化要素支撑和服务保障,协调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接网工程和并网消纳。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1处,共有充电桩82个有充电枪106把,充电总功率5888千瓦。今飞轮毂厂9900km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云铝富源泽鑫31.45MWp/24.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推进煤炭智慧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71亿元,一期工程圆满完工。扎实推进30户煤矿配套洗煤厂建设,已建设完工试运行7户,正在建设3户,立项备案完成可研报告的19户,未备案1户。华能滇东50万吨储煤场项目有序推进,总投资4.047亿元的黄泥河镇40万吨煤炭储煤场项目启动建设。大力推进瓦斯综合利用,2023年建成瓦斯发电站1处(补木戛),在建2处(祥安、平庆),累计装机1.2万千瓦,年利用瓦斯量645万立方米。加快煤矸石综合利用,建成矸石发电厂1座,装机容量1.2万千瓦,年发电1亿度,年利用矸石60万吨。富源轩祥60万吨/年煤矸石洗选生产线一期建设工程完工,年利用矸石60万吨。加强矿井水综合利用,实现雨污分离,建成矿井水处理系统61处;富源县煤炭智慧物流园区一期完成建设,累计投资1.71亿元、煤炭绿色发展装备技术综合服务基地有序建设。全县以煤电为主、新能源为补充的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四)坚定不移地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聚集煤矿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等灾害风险,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制定“一矿一册、一灾一策”方案,健全完善重大灾害机构、队伍、投入、装备、措施等机制,督促44处地方煤矿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与监察机构开展联合审查合格37处、7处重新完善。全县44处煤矿建设地面永久抽放系统,26处煤矿建设瓦斯实验室、31处煤矿落实“三化一工程”治理要求,建成瓦斯发电站5座、在建2座,有效抽采利用煤层瓦斯。

(五)坚定不移地推动“五化”建设,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持续巩固。坚持以“五化”建设为抓手,清单化专班推进、“一矿一策”挂图作战,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2023年以来,建成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34处、综合机械化掘进矿井42处、信息化矿井46处,智能化工作面3个、自动化采煤工作面1个,辅助系统自动化33处,安全培训示范化矿井13处,创建一级标准化矿井1处、申报4处;安装井口视频监控系统45处。扎实推进煤矿“双电源双回路”建设,110KV石岩变、35KV新发变、庄子坪变投产运营,34处地方煤矿完成改造、14处正在建设。积极推进煤炭流通调运系统建设,确保煤炭产品调运全流程有效管控。目前,已完成中心平台搭建及9个过磅服务站系统安装,企业端已安装70处(其中:地方煤矿40处、加工经营企业25处、省产业集团所属煤矿3处、电厂2处)。此外,积极做好煤矿监测系统“双网”升级改造,完成线路铺设、设备安装50处,40处地方煤矿实现“双网”传输。扎实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二级标准化建设县矿山保护大队。目前,建成10支小队、130人的专业煤矿救援力量,确保所有煤矿30分钟内通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作为富源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正科级单位。富源县能源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电力和新能源科、技术科、安全生产监管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能源局综合执法大队

2.矿山救护大队

3.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后所能源所

5.墨红能源所

6.大河能源所

7.营上能源所

8.竹园能源所

9.老厂能源所

10.十八连山能源所

11.黄泥河能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富源县能源局

纳入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5人。超编原因为在职人员中有168人是由政府统招的驻矿督查员,纳入财政预算,属于在职不在编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2人(离休0人,退休7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61辆,在编实有车辆5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00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46.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402.43万元,增长201.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42.40万元,增长200.3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了2020年关闭煤矿补偿资金收入22,640.6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60.0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富源能源局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185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0.41万元,占总支出的17.83%;项目支出26,171.40万元,占总支出的82.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248.19万元,增长200.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5.07万元,下降9.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1,843.25万元,增长504.68%,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了2020年关闭煤矿补偿资金支出22,640.6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80.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0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4.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能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71.4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67.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富财综〔2023〕21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2.富财建〔2023〕65号富源县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项资金59.98万元,主要用于富源县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3.年初富财建〔2023〕1号遗属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2.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4.富财建〔2023〕58号2023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专项基金投资预算专项资金3,16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煤矿安全改造工程款。

5.富财综〔2023〕4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8.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6.年初富财建〔2023〕1号非税收入专项补助资金15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用经费支出。

7.富财建〔2023〕87号关闭煤矿补偿专项资金22,640.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关闭煤矿补偿金。

8.富财建〔2023〕9号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5.7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9.富财综〔2023〕12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10.富财行〔2023〕139号五普工作专项经费4.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4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21,242.40万元,增长200.33%,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增了2020年关闭煤矿补偿资金支出22,640.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支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及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22,75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6%,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关闭煤矿补偿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51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9%。其中:行政运行490.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部门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4,02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部门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棚户区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6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煤矿安全改造工程款;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96万元,决算为4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2.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0%,完成年初预算的6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6万元,决算为45.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8%,完成年初预算的33.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96万元,支出决算为4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万元,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6万元,决算为4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之财政财力不足,未按预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5万元,下降1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3万元,下降6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2.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之财政财力不足,未按预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78万元,比上年增加29.44万元,增长5.46%,富源县能源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富源县能源局资产总额4,744.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86.57万元,固定资产653.4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3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8.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9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976,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4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0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能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34301111


富源县能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