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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关于开展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集中整治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015158708/2025-08662
  • 2024-11-20 16:27

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集中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便于各级各部门、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现就《通告》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伴随着富源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因城市规划控制,只堵不疏,违法犯罪成本低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县城建成区违法建筑遍地开花,难以控制,严重扰乱了县城建设秩序,广大群众对违法建设现象抵制的呼声也是日渐高涨。违法建筑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直接带来环境脏乱、邻里纠纷、公共安全等问题,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别是多数违法建筑,由于施工条件简陋、建筑质量低下,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一个源头,给全县的社会治安、人口管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带来严重问题。为了规范县城建成区建设秩序,完善对违法建筑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更切合实际、更具实效的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因此制定出台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整治范围。县城建成区范围:中安街道东门社区、太和社区、清溪社区、王家屯社区,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后社区。

(二)明确了实施主体。

(三)明确了整治情形。整治范围主要包括10种情形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

(四)明确了通告其他内容。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建成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集中整治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