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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三举措严明纪律 敲响节前“警示钟”

发布时间:2021-02-12 10:35  来源:富源县司法局  作者:富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6686

2021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富源县司法局严明纪律、严肃作风,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干部教育,敲响节前“警示钟”。

一是强化组织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富源县司法局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及时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抓机关带基层所,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节日期间严格自律,不互相送礼,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对节日期间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格,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8日上午,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会上,由局政治部领学《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富源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通报近期省、市、县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管责任。紧紧围绕“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重点工作,从“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和“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入手,按照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维护全县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落实增加信息核查频次、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做好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能力、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等具体要求。同时要求春节期间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切实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全体机关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遏制节前“懒、散、慢”等不良现象。

(司法局政治部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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