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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富源县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8 16:18  来源: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804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完善“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县、乡、村、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富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方案具体包含哪些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在县城区建成1个功能综合、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标准化零工市场。二是在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个零工驿站,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建成1个就业服务站。三是加强“幸福里”就业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争取通过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四是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等四类市场资源,努力建设功能综合、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就业信息员队伍建设。一是乡(镇)、街道进一步配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每个行政村(社区)明确1名两委委员担任村级就业信息员,负责“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工作、指导就业小组信息员开展就业服务工作;鼓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根据(社区)就业失业人数、企业数的分布划定网格,每网格明确1名小组就业信息员,负责网格化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岗位搜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跟踪等工作。二是推行就业信息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就业信息员技能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根据就业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就业信息员一定的工资性奖补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一是各乡(镇)、街道根据劳动者需求和能力素质,有针对性地推送岗位资源;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建立就业帮扶分色管理台账,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回访服务机制及定期联系服务机制,每月开展1次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状态并录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持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村社、进家庭活动;简化政策性补贴申办流程,推行“直补快办”“免申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以工代赈项目等多渠道兜底帮扶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聚焦特殊群体(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安置人员、大龄未婚男性、维稳重点人员等),采取“1131”措施,对台账内每名未就业人员开展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信息,对有培训意愿的开展1次职业技能培训。同步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四是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全面服务,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力度,完善担保机制。

(四)进一步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一是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事项、办结时限、行使层级。二是规范集镇零工驿站及“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管理,配备专门的标识标牌、必要的办公硬件、资料存放柜等基础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在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定人定岗定责,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推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办事效能。


相关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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