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2 16:50 来源:富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作者:富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浏览次数:27209
各乡镇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富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 要指示精神,根据《曲靖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的通知》(曲爱卫发[2022] 1号)要求,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需常态化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
为保持常态化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结合实际,将每周五开展的大扫除活动调整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机关单位带头、党员干部带头,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做好表率、带头落实,在做好本单位大扫除的同时,严格落实单位(部门)及属地包保区域的大扫除活动。
二、压实包保责任机制
县城建成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富源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部门包保工作机制》(富爱卫专项办〔2020〕2号)划定的包保责任区域,压实部门包保责任,按时到包保社区、村组、路段的公共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帮助包保社区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到所包保社区参加爱国卫生大扫除。
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包保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 。
县级领导落实《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富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富办发[2021] 15号)划定的包保责任区域。
三、完善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将如实记录包保单位到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情况登记台账(附件 1 )和每月包保工作情况、工作图片(3张),经单位领导审核盖章后,于每月30号前将开展情况报县爱卫办,若逾期未报送,一律视为未开展工作。(联系人:孙小乖;电话:0874-4618690。邮箱:1027869370@QQ.com)。
四、强化督促检查
自2022年3月起,全县上下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县爱卫办将以明察或暗访形式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未开展活动或工作不力导致包保区域爱国卫生工作下滑,创卫成效反弹的单位,进行通报和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富源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责任落实问题处理十条规定》 (富办通[2020] 7号)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 1.富源县包保单位常态化爱国卫生大扫除落实情况登记台账
富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 1
富源县包保单位常态化爱国卫生大扫除落实情况登记台账
县(市、区): 镇(街道) 社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 |
包保单位名称 |
包保单位职工 总数 |
包保单位参加 大扫除人数 |
主要领导 累计参加次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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